本公司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提供退換貨服務。為維護您的權益並加速處理,請於申請退換貨前詳閱下列說明。
一、七日猶豫期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,您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(含收貨當日),得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
請特別注意:七日猶豫期為提供您「檢查商品」之鑑賞期間,並非試用期間。商品如因您檢查以外之使用,致有毀損、滅失、耗損或變更(例如已灌裝系統並長時間使用、零件已安裝於機殼並留下使用痕跡),本公司得依法就價值減損部分主張權利,或拒絕受理退貨。
二、不適用七日解除權之商品
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定,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無條件解除權,本公司於您訂購前已於「消費者權益」頁面告知:
- 依您的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,例如依您指定零組件組裝之客製化主機、代客組裝、改機或加裝服務。
- 經您拆封之電腦軟體、作業系統或影音商品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完成之線上服務(例如軟體授權序號),且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者。
上述商品如有製造瑕疵,仍可依保固規定申請維修或換貨。
三、退貨應具備之條件
- 商品本體、原廠外盒、保護膜、保固貼紙、說明書、線材、轉接頭、驅動光碟等全部配件與贈品齊全。
- 原廠包裝完整未破壞,請勿於原廠外盒上黏貼膠帶或書寫文字;建議以外箱包覆後寄回。
- 商品無刮傷、碰撞、鏽蝕、進水、拆解、貼紙撕毀、序號塗改或其他人為損壞情形。
- 隨貨之統一發票或銷貨單據請一併檢附,以利辦理退貨與發票折讓事宜。
- 如為贈品搭配之組合商品,退貨時應一併退回贈品;未退回者,本公司得於退款金額中扣除贈品價值。
四、退換貨流程
- 提出申請:請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以客服電話或客服信箱聯繫本公司,並提供訂貨單編號、商品名稱、退換貨原因;如為瑕疵品,請一併提供故障狀況照片或影片。
- 客服確認:客服人員將於收到申請後儘速與您聯繫,確認退換貨方式、寄回地址或到店辦理時間。請勿於未取得客服確認前逕行寄回,以免無法核對訂單而延誤處理。
- 寄回或送回商品:請依約定方式將商品連同全部配件、贈品及單據寄回,或攜帶至指定之自取店家辦理。
- 檢驗商品:本公司收到商品後將進行檢驗,確認品項、配件與商品狀態是否符合退換貨條件,一般約需三至五個工作天;如需送交原廠判定,所需時間將另行通知。
- 完成退款或換貨:檢驗通過後,本公司將依下列方式辦理退款或安排換貨出貨,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您。
五、退款方式與作業時間
- 信用卡付款:辦理刷退,款項將退回原刷卡帳戶。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而定,通常為一至二個帳單週期。
- ATM 轉帳/匯款:請提供退款帳戶之銀行、分行、戶名與帳號,本公司將於檢驗通過後匯還款項。
- 現金付款:依約定方式退還現金或匯款至您指定之帳戶。
- 如訂單使用點數或優惠碼折抵,退款金額以您實際支付之金額為準,折抵之點數將依比例回存。
六、換貨說明
- 商品如於收受後七日內經確認為製造瑕疵或非人為因素之功能異常,本公司優先提供同型號商品換貨。
- 如該商品已停產、缺貨或無法取得同型號商品,經雙方同意後得改以等值商品替換或辦理退款。
- 超過七日者,請依原廠保固規定,透過線上報修或客服申請維修服務。
七、運費負擔
- 因商品瑕疵、錯發、短少或本公司作業疏失所生之退換貨,往返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- 非因商品瑕疵之退貨(例如個人因素不想要、下錯型號),商品寄回之運費由您負擔;原訂單已收取之運費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予退還。
八、注意事項
- 請於寄回前備份商品內之個人資料。儲存裝置(如硬碟、SSD)退回後本公司將依作業程序處理,恕不負責資料還原或保管。
- 經檢驗不符合退換貨條件之商品,本公司將與您聯繫並將商品寄回,往返運費由您負擔。
- 本說明如有未盡事宜,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九、聯絡客服
- 客服電話:0909498143(服務時間:【請填寫,例:週一至週五 10:00–18:00】)
- 客服信箱:supersell20191025@gmail.com
- 退貨收件地址: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二段226號(寄回前請先與客服確認)